为了使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国家教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制定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(试验)。课程方案包括课程计划、教学大纲和根据教学大纲编写的高中各学科教材。与过去的课程方案相比较,新课程方案的特点较明显:
———落实教育方针的教育目的,把普通高中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段,提出了相应的培养目标。
———建立了以学科类课程为主、活动类课程为辅的课程结构,并且按照优化必修课规范和加强选修课的原则,构建了学科课程体系,使新课程方案较好地体现统一性与多样性,不仅有利于提高全体学生的全面素质,而且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。
———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确定着眼于面向全体普通高中学生,为其进一步学习和发展打好共同的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,注重课程内容的纵向联系和横向配合,发挥课程的整体优化效应。新编教材强化了思想教育的渗透和学生能力的培养,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适度吸收现代化科学的新成果。
———新课程实行中央、地方和学校三级管理。既保证了国家统一的基本要求的落实,又使课程管理具有适当的灵活性,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、不同办学水平和办学模式的学校的教学需要。
为了检验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科学性、可行性和适应性,国家教委于1997年秋季开始在江西省、山西省和天津市进行试验。国家教委聘请了有关教育评论专家、课程专家和一线教研人员成立了科研课题组,边试验,边研究。(王劲松)